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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通知书 九旅责改字〔2017〕 第1号
发布时间:2017-03-24 17:47:00 作者: 来源:

江西九江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社未按要求投保2017年旅行社责任保险,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五十六条“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以及《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以及《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社在接到本通知之日:

  1、2017年3月28日之前改正“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投保2017年旅行社责任保险。

  2、逾期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

  

  

  

  

  九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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